日期:2025-08-07 04:59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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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杨霁月 剪辑 周彬
5月16日晚,甘肃白银平川区某小区,周女士在遛狗时看见一位坐电动轮椅的老人栽进了沟渠,她本能地跳下去施救,呼救声引来三个“热心路人”帮忙。可等老人脱了险,戏剧性的一幕来了——这三个人突然异口同声咬定是周女士的狗把老人撞下去的。更荒唐的是,其中一个“路人”竟然是老人的亲儿子。更加讽刺的是,面对警察的质询,老人亲儿子甚至抛出那句经典语录:“不是你撞的,你扶什么?”
乐于助人扶老人,本该收到的是感谢信,却收到了阴阳怪气的道歉信,深受其害的周女士只能在视频中哭诉。此后的两个多月,周女士为自证清白四处奔走,暴瘦22斤,患上高血压、心律不齐。直到7月29日,她才收到一封“阴阳怪气”的道歉信。信上称是周女士“苦苦哀求”,结尾才写着“后期家父一切后果与周女士无关”。
按照法律规定,“谁主张谁举证”。老人说别人撞了他,应该由老人拿出证据。可现实呢?好心人反而要自证清白,要调监控、找证人、请律师,耗时耗力耗钱。这位甘肃的周女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霁月认为,必须从法律执行层面彻底扭转“谁扶谁举证”的现实困境。应当明确规定:被扶者主张扶人者有过错的,必须承担举证责任。同时,对恶意诬陷救助者的行为,应以敲诈勒索罪严惩不贷。只有让讹人者付出沉重代价,才能让好心人不再流血又流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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